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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的名义捍卫自由软件的权益之二 —— 软件自由法律中心(SFLC)的来龙去脉
Thu Apr 24, 2020 | 7347 Words | 大约需要阅读 2 分钟 | 作者:开源之道 |
在介绍完成以法律的名义捍卫自由软件的权益之一 —— 软件自由保护组织(SFC)的来龙去脉,笔者觉得有点不足的地方,尽管基本上将 SFC 做什么,什么时候开始做的,现在的状态如何等等说清楚了,但是仍然希望再往前追溯一些,希望能够将SFC 之所以能够存在的内在机理挖掘一番。当然,如果能够给本土的读者提醒一下,基金会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甚至不是最好的方式,应该还有更好的方式去探索:法律的遵守和执行、重获个人的信任、关系和空间的构建……
"谈到非营利软件基金会,自由软件基金会(FSF)算是鼻祖了,不过说起它的成立,还要提及另外一件事。
自由软件运动
01
我们要追溯到上世纪6、70年代,在麻省理工的麻省理工的最后一个黑客搬走的时候,在《黑客:计算机革命的英雄》一书中,对于Richard Stallman 有如此的一段描述:
这是人类最后的归宿,正如斯托曼自己所言:”我就是垂死的黑客文化的唯一幸存者,我并不真正属于这个世界,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我也应该去世了。”所有的信息都应该可以自由获取,这样的描述大概是计算机的天堂,如果有的话。
正如开源之道所倡导的“观念改变行动”一样,就是 Richard Stallman 的信念决定了其随后的行动,如果说黑客文化的衰落,仅仅停留在哀叹昔日荣光不再的话,那么就没有后面的故事了,或许仅仅看起来只是一件毋须斤斤计较的小事,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未来走向,乃至影响整个世界。
所有的人,可能都听说过 Richard Stallman 关于施乐打印机的故事,我们不妨引用一段《Free As in Freedom》这本书里的一个故事:
当年还仅有27岁的 Richar M. Stallman 还是麻省理工学院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一名程序员。Xerox 公司为实验室捐赠了一台激光打印机,但是打印机经常卡纸,给多个使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作为遵守Hacker伦理的一员有一条铁律:“从头开发一个软件只是小儿科;改进一个程序才是真本事。”但是,这台机器不提供任何的软件源代码,于是 Stallman 就像往常一样(Hacker伦理)径直去找打印机项目的教授去索取,但是被拒绝了,理由是教授和Xerox 签订了保密协议。这可把Stallman给气坏了。
二十多年过去了,Stallman 当初的怨气还在。他甚至把这个事件描述为人生的转折点。然而,那之后几个月中,在人工智能实验室以及 Stallman 身上发生的各种事,却比这次打印机事件还令人难以接受。Stallman,本是一名孤独的Hacker,本能地对绝对权威存有戒心。在经历了这一系列事件后,他变成了一位斗士,把传统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引入软件开发领域。而这次的打印机事件,在其一生的无数事件中则最值得一书。
“它让我思考了一些脑海中由来已久的问题,”Stallman说,“我以前有过一些初步的想法,认为软件本该共享。可当时还不知道怎么表述,那时的想法还没有清晰到可以用简单几句话给别人介绍。”
尽管之前也有过类似的不快经历,可这次的打印机事件彻底让斯托曼意识到,这一系列的事件,正悄悄地侵蚀自己所珍视的文化—— 那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小圈子。作为一名世界顶级研究机构的顶级程序员,Stallman 之前一直都无视那些程序员同行所作的各种妥协让步,因为他们还不至于影响到Stallman的工作。而如今Xerox激光打印机的到来,让Stallman开始注意到其他计算机用户一直忍受的程序和机器。这些程序很少能影响到人工智能实验室,Stallman和实验室的成员之前一直都可以自由地重写软件,添加功能。直到有一天,人工智能实验室把一台计算机的操作系统从不相容分时系统换成了商业的TOPS 20系统,这些就再也无法实现了。
如今,这台激光打印机已经强势入驻到人工智能实验室了,而外面的世界也悄悄发生了变化。除了偶尔卡纸以外,打印机工作还算正常。可是按照个人喜好修改软件则是不可能的了。从软件业的角度看,这台打印机的出现是个信号,预示着软件是公司的重要财产。谁也不会再想发布软件源代码,因为这可能会给潜在竞争对手机会,让他们可以轻松仿造自己的产品。而在Stallman看来,这台打印机简直就是一个卧底,十来年的不断尝试,私有软件终于还是在人工智能实验室中占得了一角。私有软件,也就是专有软件,被精心打扮为免费的礼物,潜入到Hacker的核心,无声无息。
Xerox 公司后来还发出了邀请,让一些程序员再使用他们的产品。Stallman 说,要是再早几年,他没准也无法拒绝这种免费的午餐。是那次打印机事件,让Stallman建立起了道德防线。它不仅给了Stallman足够的怒火去对以后的各种礼品心存戒备,更让Stallman开始思考一个让他自己也坐立不安的问题:要是以后哪个Hacker同行进到自己的办公室,向他索要代码,他究竟会不会拒绝复制代码呢?
这是我第一次碰上这种保密协议,它很快让我明白,保密协议面前,总会有无辜的受害者“,Stallman坚定地说,“在打印机事件中,我和整个人工智能实验室扮演了受害者的角色。”
Stallman 带着这种态度,经历了动荡的20世纪80年代。在这期间,麻省理工学院的同事们纷纷离开实验室,走进公司,签署了保密协议。大多数保密协议都有解密时间,而这则成了很多Hacker们的借口。他们会辩解说:软件迟早会成为公共资源。而保证软件在早期的开发阶段不被泄露,则可以保证让各位Hacker们可以进入顶尖项目中工作。这些借口,在Stallman看来,则是迈向深渊的第一步。
拒绝提供源代码,在Stallman看来,不仅违背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深深植入软件开发中的科学精神,更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dictate to 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的道德准则。
打印机事件的重要意义恰在于此。正如Stallman所言,倘若没有这次事件,他的人生也许就会落入平常,纠结着,一边开发专有软件,一边痛苦地编写没人会看到的代码。当然也不会有着如今清晰的思路,更不会去解决别人从未想过的各种问题。最重要的,他心中也不会再有那份不平,推动着他去追求他的政治理想和道德信仰。
”从那日起,我决定绝不参与其中“谈起软件保密协议和类似的事情,Stallman
这件事彻底激怒了 Richard Stallman,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自由软件运动就被开启了,既然是一场社会运动,不能是光喊喊口号,写几篇文章了事的,是需要拿出实际的能够让社会正常运转的产品和创造力的,GNU 项目诞生了!那是1983年的事情了,然后是GPL 的开发与完善,但是运动是需要钱的资助的,于是Richard Stallman 在1985年建立了自由软件基金会,并担任主席。
从此,软件的世界改变了。有人曾如此描述这场运动:
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理查德.斯托曼的话,那么我们也要制造一个出来。
———— 匿名
我们是无法想象没有自由软件运动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自由软件基金会的成立
02
1985年,Richard Stallman 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注册了非营利基金会,主要的目的是推动自由软件的使用,可以通过售卖自由软件和文档,以及募集资金,从而让基金会可以雇佣开发者来开发自由软件,当然基金会也会继续推动自由软件运动,这也是设立的初衷之一。同时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也是本文主要阐述的)是GPL 等多个许可证的管理者,具备发布和修改的权力。
自由软件基金会是 GNU 项目的版权持有者,如GCC、Emacs等,作为这些项目版权的持有者,当这些软件发生版权被侵权时,FSF 有权执行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的 copyleft 要求。
在上世纪90年代,关于 GPL 的执行情况,通常是由Stallman 本人非正式地进行,而且通常是在 FSF 的律师Eben Moglen的协助下进行。这段时间内通过Stallman与违规者之间的简短电子邮件交流来清除违反GPL的行为。
自由软件基金会还会售卖出版物和周边,以及自由软件的代码托管和软件分发等。重中之重,当然还是自由软件的定义、哲学原则、GPL 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GNU 项目的开发和维护等等,限于篇幅,笔者就不再这里介绍FSF相关的内容了,因为我们要重点介绍的是SFLC,希望有机会给大家重点阐述一下FSF 的组织和发展历程。
为了照顾一下读者的失落,笔者决定有必要画一张图来描述一下自由软件成功的秘诀:
Richard Stallman ,这位”最后一名Hacker“,笔者就不打算在这里做一彻底的介绍了,在文末的参考资料[8]的传记中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建议读者去观看和了解,另外一个了解他的途径就是去使用他撰写的软件和文章,这里笔者引用一下他在GNU 哲学中所表述的关于自由的经典观点[9]:
自由度0:无论用户出于何种目的,必须可以按照用户意愿,自由地运行该软件。
自由度1:用户可以自由地学习并修改该软件,以此来帮助用户完成用户自己的计算。作为前提,用户必须可以访问到该软件的源代码。
自由度2:用户可以自由地分发该软件的拷贝,这样就可以助人。
自由度3:用户可以自由地分发该软件修改后的拷贝。借此,用户可以把改进后的软件分享给整个社区令他人也从中受益。作为前提,用户必须可以访问到该软件的源代码。
请屏住呼吸,深度思考!你是否在意软件自由?
关于 Eben Moglen 的介绍,我们在本文的前篇——以法律的名义捍卫自由软件的权益之一 —— 软件自由保护组织(SFC)的来龙去脉做了一点介绍,鉴于跨行业的因素,笔者就不再这里做更多的介绍了,更多关于 Moglen先生的了解,请阅读其相关著作和演讲。当然,最需要记住的就是:Eben Moglen 是 GPL 许可证的联合起草者,是GPL v3 的主要作者!是自由软件坚定的捍卫者!
在一次采访中,记者问 Moglen 先生说为什么认为自由软件基金会对于其主张和哲学的宣传是成功的,Moglen先生如此回答:
The reason why our plans for freedom work better than other peoples’ is that they include a sequence of activities–proof of concept, running code and the solicitation of partnership. First you make it, then it works, then you invite people to make it better.
关于这两位领袖的关系,正如我们上面一节的图所示,是彼此依赖、相互支持,基于自由超级接近的理解,然后合力写出GPL 这样的软件许可,用法律来捍卫自由软件!
随着自由软件运动的日渐有了声势,站在自由软件一边的越来越多了,包括一些企业,当然,熟悉软件历史的人都知道,在经历了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尤其是Linux的崛起,自由和开源软件渐渐的走进了人们的视野,但这也同时意味着一些法律上的风险。Stallman 和 Moglen 渐渐的应对日渐增长的法律诉讼开始力不从心,和所有自下而上发展的开源组织一样,急需一个特定的组织来专门从事类似的事情,那么专门针对法律相关问题的机构就这样诞生了,那就是:软件自由法律中心,最初的资金来自于Linux基金会的前身OSDL,只有区区4百万美金。
旨在为开发者和用户在自由软件方面的法律问题提供帮助。致力于帮助一些开源项目避免一些专利陷阱。我们可以看看当年的著名的SCO状告IBM事件:
SCO ,一家犹他州一家小公司,针对 IBM 的诉讼要求赔偿达到令人咋舌的10亿美元,指控IBM 向Linux提交了它所控制的Unix版权,IBM 否认这一指控。
这件事情,让自由/开源软件圈的人惊了一身冷汗,这也表明在开源项目中也要及早的关注管理,软件自由法律中心就是为了防止类似的法律诉讼而成立的。该中心成立于纽约,为非营利性开源软件项目和开发人员提供免费建议。
SFLC 的组织架构蛮简单的,成员有4位,董事会有3位,其中 Eben Moglen二者均有,那么其实一共只有6位:
Eben Moglen 总裁兼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
哥伦比亚法学院法学教授。软件自由法律中心创始人。1993年,他与Richard M Stallman携手为自由软件运动提供了世界一流的法律代表和专业知识。他还基于 RMS 的构思,编写并创建了一个公共程序,用于讨论和采用GPLv3,这是全球使用最广泛的自由软件许可证的最新版本。
除了与自由软件开发人员合作外,Moglen教授还为全球主要的IT公司和各国政府提供了咨询服务。2010年,他就甲骨文公司(Oracle Corporation)收购Sun Microsystems的FOSS后果向欧洲委员会作证,并就互联网隐私和消费者保护向美国国会作证。他曾作为美国 amicus curiae 在软件和隐私相关的问题上多次出现在美国最高法院。
Moglen 教授在耶鲁大学获得历史博士学位和法学学位。法学院毕业后,他担任纽约市美国地方法院法官爱德华·温菲尔德(Edward Weinfeld)和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的助理。自1987年以来,他一直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任教,并曾在哈佛大学,特拉维夫大学和弗吉尼亚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03年,他因在网络空间社会(electronic society)中代表自由所做的努力而被授予电子前沿基金会的先锋奖。Moglen 教授获准在纽约州和美国最高法院任职。
法务总监:Mishi Choudhary
在2006年加入SFLC之前,Mishi Choudhary 在新德里担任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诉讼律师。就职于 SLFC ,Mishi 是包括Debian,Apache Software Foundation 和 OpenSSL 在内的许多世界上最重要的自由软件开发机构和非营利发行机构的主要法律代表。Mishi 在 2010年 创立了 sflc.in, 从此之后,她就开启了自己在纽约和新德里两地之间的工作。在她的指导下,sflc.in 已经成为代表印度互联网用户和自由软件开发商的权利的主要非营利组织。
截至2015年,Mishi是全球唯一同时在美国和印度最高法院的简讯中同时出庭的律师。她为美国、欧洲、印度、中国和韩国等国家的企业和初创公司提供咨询和建议,尤其是这些公司采用或使用了自由软件相关。2015年,她被任命为亚洲协会21位塑造亚洲未来的青年领袖之一。2016年,她被选为Aspen全球领导力网络的Aspen会员。
除了法学硕士,她还拥有德里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和政治学学士学位。Mishi是德里律师协会的成员,被授权在印度最高法院,印度所有州高等法院,纽约州以及纽约南区出庭。
首席运营官 :Tanisha Madrid-Batista
在担任软件自由法中心首席运营官之前,Tanisha Madrid-Batista曾担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法律与文化研究中心的协调员。她拥有哥伦比亚大学的信息和数字资源管理理学硕士学位。她还拥有哥伦比亚大学的英语学士学位。她对改进数字资产管理技术以有效利用和转移组织内部的知识有浓厚的兴趣。
系统管理员:Daniel Gnoutcheff
Daniel 本来学的是数学专业,因为是自由文化的狂热追随者,最后还是对于计算机的热爱超越了数学,他于2015年春季加入了SFLC。他决心将软件自由带入他认识的每个人的视野,他为各种 FLOSS 项目做了很多的推广工作,如以 NetworkManager的导师参与到 GSoC,他拥有联合大学(纽约州斯克内克塔迪)的数学和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并于2013年夏天毕业。
董事成员
Daniel Weitzner
丹尼尔·韦茨纳(Daniel J. Weitzner)是麻省理工学院互联网政策研究计划的创始主任,也是麻省理工学院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实验室的首席研究科学家。他的小组研究网络体系结构与公共政策之间的关系,并开发新的Web体系结构以应对诸如隐私和知识产权之类的政策挑战。他在麻省理工学院电气工程和计算机科学系教授互联网公共政策。
Diane M. Peters
Peters 女士是知识共享组织的总法律顾问,知识共享组织可谓是大名鼎鼎,开源之道也是使用的该组织所维护和承认的协议许可,是一个致力于为公众提供免费法律工具以实现共享和使用创造性内容的非营利组织。在加入知识共享组织之前,Peters 女士是Mozilla公司和Mozilla基金会的法律顾问,Peters 女士还曾担任开源开发实验室(OSDL)的总法律顾问,Peters 女士拥有文学学士学位,她在格林内尔学院(Grinnell College)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并在华盛顿大学法学院(Washington University of Law)获得法学博士学位。Peters 女士从法学院毕业后,曾经为芝加哥第七巡回法院的美国上诉法院担任书记员。
FOSS 项目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经过精心选择的许可证:它必须根据促进FOSS社区价值的流程来生产,必须受到保护,免受有害的第三方索赔,并且必须具有适当的法律和治理结构以蓬勃发展。SFLC 经过多年的打磨和锤炼,拥有对 FOSS 项目相关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包括:版权、专利、商标、以及非营利治理方面。SFLC 可以为客户提供非常全面的建议,而且着眼于长远的未来做打算,以帮助FOSS 项目实现长期的目标,从而能够让 Hacker 们专注于做自己擅长的事——开发卓越的自由软件。
SFLC 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
许可证
SFLC 会直接参与到其客户的 FOSS 许可证开发当中,包括自由软件基金会开发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v3,并向客户以外的FOSS开发人员提供许可证相关的帮助,尤其是在许可开发和实施方面的咨询。SFLC 还会为共同体范围内的许可证 review 以及分析,以查明和解决不必要的许可证潜在问题。
商标咨询
SFLC 协助客户注册和保护客户的商标。也会帮助客户在商标正常方面的长远考虑和战略评估,SFLC还可以帮助保护FOSS项目免受第三方对商标的不公平主张。
公共教育,咨询和培训
SFLC通过发布教育材料,在公共活动中发表演讲,向公众提供咨询以及对涉及或关注FOSS法律问题的律师进行培训,为FOSS 共同体增强了长期的法律稳定性。
SFLC会不时发布有关FOSS软件法律问题的材料,举办研讨会并进行公开演讲。SFLC还欢迎要求它就感兴趣的特定主题进行演讲或举办研讨会。在过去,SFLC 进行了广泛的公开演讲,内容从”自由和开源软件法律问题简介“到“专利和自由开源软件”再到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v3)的第3版”等等非常多。
非营利公司
SFLC帮助FOSS项目发展并保持法律地位,以确保 FOSS 项目可以长久的发展下去。SFLC 可以为公司的发展任何的阶段提供服务,从初创到免去税务,再到合同,以及项目的治理等,SFLC 为此专门成立:自由软件支持网络,旨在为FOSS项目提供组件公司的独立替代方案。SFLC 可以直接代表许多现有的最重要的 FOSS 资金捐助发起人,并为寻求创建类似非营利组织的新项目提供帮助。同时,SFLC 还可以代表客户在各种场合下进行谈判。
专利辩护
SFLC 致力于保护 FOSS 免受软件专利的侵害,并倡导消除软件专利。SFLC 可为客户抗辩第三方的专利主张,并向专利局进行复审以使专利无效。
此外,SFLC 还与 OIN (Open Invention Network)针对Linux防御进行深度合作,以帮助SFLC的客户进行防御性的措施,从而做到防止对手的专利侵害。
许可证辩护和诉讼支持
SFLC 捍卫 FOSS 许可证的完整性,以免受不利的司法解释和立法干预。SFLC 承担执行美国版权的主要责任,并在必要时协调代表作品的国际版权保护工作。而且 SFLC 还会协助其客户,以及整个 FOSS 共同体,去解决与使用和开发 FOSS 有关的法律争议。
接受捐赠,对于自由软件的法律问题是无偿的。
开源之道特别推荐的是由国内知名开源相关资深律师:王东芳,所翻译的GPL 软件许可证合规指导,这应该是中文当中最为详尽的叙述了,其余的成果如下列表:
汽车行业治理和GPL ,由 Canonical, Ltd.的 CEO Mark Shuttleworth和 Eben Moglen 联合起草发布的。
Linux 内核、CDDL 以及相关
在自由软件项目中管理版权信息
政府计算机软件采购和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共同体分发软件的专利政策常见问题
Killed by Code: Software Transparency in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
FOSS软件的共享软件重新分发
…..
以及一些著名的案例,针对某些事件的公开观点发表,乃至立场。请移步:https://softwarefreedom.org/resources/ 进行进一步的阅读和了解。
参考资料
《Free as in Freedom》 https://www.oreilly.com/openbook/freedom/ch01.html
自由软件运动维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ee_software_movement
关于自由软件基金会 https://www.fsf.org/about/
自由软件基金会维基百科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ee_Software_Foundation
An Effort to Help Free-Software Developers Avoid Suits https://www.nytimes.com/2005/02/01/technology/an-effort-to-help-freesoftware-developers-avoid-suits.html
Free software’s white knight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1107160224/http://news.zdnet.com/2100-3513_22-6051589.html
Moglen plans “general counsel’s office for the entire movement”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1114183437/http://trends.newsforge.com/trends/05/02/11/2216239.shtml?tid=147
《若为自由故:自由软件之父理查德·斯托曼传》,[美] Sam Williams,人民邮电出版社,ISBN: 9787115369512
什么是自由软件? https://www.gnu.org/philosophy/free-sw.html